【昆明一家四口两个月用水721吨,自来水公司表示只负责照表收费,你怎么看?】
一家四口两个月用水721吨,水费近6000元。只是看到这样的介绍,也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户人家的正常用水。
“您户用水量有较大增加!水表上次到度1651,本次到度2372,两个月用水721吨。”家住昆明市某小区六楼的高先生看着粘贴在门口的水费单傻眼了。
家里仅仅有两个大人两个孩子,而且用水也是基本的洗衣、做饭、洗澡等,没有额外需要大量用水的地方啊。这721吨水是怎么用掉的?
要说哪里漏水,高先生家住6楼,能够达到两个月700多吨的漏水,那需要怎样的规模?就算高先生一家听不到漏水声,楼下住户也没有反映有漏水现象啊?
更令人不解的是,高先生打电话给水务公司,人家表示,只管收钱,如果要证明水表和上水有问题,需要用户自己花钱找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才能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水表是来自自来水公司的吧,为什么要用户花钱检测鉴定?这是明显的推卸责任吧。
在咨询律师后,得到的回复是,用户认为水表有问题,而自来水公司却认定没问题的话,可能就需要用户用事实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我个人感觉这种说法不公平。用户不应当承担这种责任,因为水表费用和水费都是用户缴纳给自来水公司的,按理说是花钱购买来的服务。自来水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来帮助用户解决类似的问题。
话说回来,如果调查结果是水表有问题,高先生能否要求自来水公司加倍赔偿呢?恐怕在现在,这种要求很难实现。
其实类似水务公司这些特殊行业,真的应该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了,为人民服务不能总是停留在口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