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始,专利层面,特别是针对实用新型专利层面,政策尺度变化很多,对于一名普通的知识产权从业者来说,今年应该是跟“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交流最多的一年。
知识产权界红领巾在公众号“蓟门桥38号”的一篇文章《刀尖上的实用新型》正式开撕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各种“无厘头”的审查意见,知识产权各个论坛、微信群、QQ群每天交流最多的便是哪家机构又收到了比较“另类”的审查意见,全国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自此开始过着每天“怼”审查员的日子,随着审查意见的增多,答复的文件也多,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从最开始的6个月增长到12个月,甚至更久。
2018年末,眼看通过增加审查意见和驳回来打击“低质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效果不明显,同时还大大增加了国家知识产局的审查工作量,开始转变为约谈专利代理机构和地方科技局,要求通知企业“主动”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见文章四川河南广东等存在专利申请质量问题
作为一名见证了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愿意在此时吐露一些心声: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专利制度建立之初的中国,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众多中小企业发明创造水平较低,创新成果多是小发明、小创造。这类小发明、小创造虽然技术含量低于发明专利,但同样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需要得到适当的保护。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正是为保护这类发明创造而建立的。
1985年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1985年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
1992年修改后的中国专利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专利权的续展程序。经过此次修改,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保护期限一致。
2000年修改后的中国专利法,增加了授权后针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充分参考借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有关原则,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确权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
2008年修改后的中国专利法,允许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适当扩大了初步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提高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将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并拓宽了评价的范围。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制度,主要经历了初步审查制、初步审查加评价(检索)报告两个发展阶段。中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可授予专利权。
一、
中国实用新型制度对于中国专利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既然允许经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就应该继续让它存在下去。
其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1、国家补助多,所以代办的中介和申请的企业多;2、申报项目、申报科研需要;3、各地政府科技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这三点导致申请数量多以外。我们应该更加自信的确定:我们是制造业最发达的国家,我们是拥有最多高新技术企业的国家,我们是拥有最多高学历人才的国家,所以我们的专利自然不会少,事实上我们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并不是最多的。如果非要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更多的应该是针对性明确的打击。
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针对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商标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对160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驳回决定。
知识产权界,无不拍手叫好,如果这样的警示作用还不够,那么,可以再来一次。
二、
本人也认真研究过很多审查员下发的认为“本申请”没有技术含量,公开不够充分的专利申请文件,确实没有技术含量,确实毫无保护价值。那么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人为什么还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写一些毫无意义的意见陈述来答复呢?因为毕竟申请人是花了钱的,能甘心这么快就放弃吗;因为代理人毕竟是收了代理费的,他们更不好意思这么快就放弃。这反而将申请人和代理人与审查员放在了对立面,更加不利于以后的专利申请和审查工作的开展。要对付这些知识产权的“非正常申请”,我们是不是应该寻找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呢。
比如,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查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的通知(粤知产函(2018)629号) (1)》文件,针对性的对以下四种专利申请,集中驳回三四千件。
(1)配方专利无实验数据,一句话权利要求:
(2)重复提交申请:
(3)简单替换申请,主题单一:
(4)领域众多、发明人集中,超出个人研发能力范围:
知识产权界,无不拍手叫好,如果这样的警示作用还不够,那么,可以再来一次。
三、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起到的正面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企业毕竟是趋利性的,哪里有利润哪里就会有企业,这其中便产生了很多“企图不轨”的代理机构以及所谓的“黑代理”。市场有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好的代理公司,也有眼中只有利益的“老鼠屎型公司”,不让“劣币驱逐良币”的最好方式是适时的给这些老鼠屎公司一些敲击指正。
比如,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发布的“全专协处字[2018]第006号”通报处分决定:
知识产权界,无不拍手叫好,如果这样的警示作用还不够,那么,可以再来一次。
最后、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的跟进、全国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非正常申请”一定会越来越少,知识产权还会是原来的那一片“净土”。其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此次联合全国中介代理机构和科技系统力量,进行强有力的、“刮骨疗伤”式的行业整顿工作,主动要求撤回一些“技术水平低”、“毫无保护价值”的实用新型专利,即使可能会有“误伤”,也应该是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毕竟2018年只剩半个月了……
严查会继续,生活也还要继续,最后以一条朋友发来的微信结束本文章:
全国开始严查实用新型专利!http://t.bytedance.fj.cn/FQD1E9/
转载请注明:徐自远的乱七八糟小站 » 全国开始严查实用新型专利!